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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宁波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通告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6-24   【

2019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通告
 

2019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开始,本次毕业申请采取网上申请登记、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办理时间

    网上申请登记的时间为12月2日8:30-12月6日16:30,其中网上申报系统中查无成绩,但有纸质课程合格证书、免考审批同意表、转入审批同意表等材料的考生须网上申请补录成绩并提交审核,补录成绩提交审核时间为12月2日8:30-12月5日16:30。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为12月5日-12月6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15,下午13:30-16:30)。

 

二、办理流程

    1.考生在申请登记开始前,须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看申请毕业专业的专业计划及有关规定,核对个人信息(身份证、姓名、准考证等)是否完整、正确,查询所考课程成绩是否符合专业计划及有关规定到达申请毕业要求。如个人信息有误,原则上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网上申请登记开始时间之前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确认、修改。

    2.考生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步骤进行毕业申请登记,具体操作请参照《》

    3.考生备齐毕业申请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提交。

    4.现场提交材料后,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内容、盖章,并在12月6日16:30之前交回教育考试机构。

 

重点提醒

1.考生要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上各项信息、内容是否与本人一致。考生一旦签字确认后,将不予修改;
2.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用黑(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毕业生登记表上需考生填写的内容和签名必须考生本人填写、签名。否则将无法通过毕业申请审核;
4.毕业生登记表上“自我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 200 字左右。
5.毕业生登记表上“单位鉴定”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学校)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非正式在职人员的“单位鉴定”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并盖章。“单位鉴定”的主要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约 50 字左右。
 

 

 

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

 

准考证首四位 属地 时间 地址 联系电话
0201 市辖区 12月5-6日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开明街89号403室 87732721
0206 北仑区 12月5-6日 北仑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B幢415室教育局高招自学考试办公室 89383988
0211 镇海区 12月5-6日 镇海隧道北路555号镇海电大301办公室 86371177
0225 象山县 12月5-6日 象山教育园区内(丹阳路1249号)考试中心207室 65737811、65722800
0226 宁海县 12月5-6日 宁海县跃龙街道龙灯墙18号301室 65560354
0227 鄞州区 12月5-6日 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5号(西大门)鄞州区教育考试中心305室 88121127、88121128
0281 余姚市 12月5-6日 余姚世南东路58号306室 62719483
0282 慈溪市 12月5-6日 慈溪市白沙街道文二路288号慈溪教育考试中心307室 63919087
0283 奉化区 12月5-6日 奉化区桥西岸路128号-3教育局205室 88933187

 

三、收费标准

自学考试毕业审核费50元/人,现场提交材料时收取。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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