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浙江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浙江省招生考试院为准 登录  网站导航

浙江自考网

自考热线:16657169113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学习笔记 心理辅导的操作步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

一.开始阶段
  “开始阶段”需要完成的任务有三项:
  1.建立辅导关系:辅导人员与来访者必须建立起信任、真诚、接纳的辅导关系,这是心理辅导的起始点和基础。为此,要求辅导人员:
  (1)初次会谈时,即向来寻求指导和帮助的学生进行简明扼要的自我介绍,也可以用微笑或一个引导学生坐下的手势等形式开始辅导;
  (2)初次会谈时,辅导人员可以就辅导的性质、限度、角色、目标以及特殊关系等向对方做出解释;
  (3) 对来访者要热情有礼、耐心慎重,装束整洁得体,行为举止落落大方。
  (4)  建立并保持积极的辅导关系,还需要辅导人员掌握一些有用的方法,如无条件的积极尊重、准确的同情和真诚。
 2.掌握来访者的资料。主要是收集与来访者有关的各种资料,通过会谈、观察、倾听、心理测验等方式,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心理问题。
 3.进行分析、鉴别与诊断:
 (1) 确定心理问题的类型与性质,决定辅导的适应性;
 (2) 分析心理问题的程度,以区别对待;
 (3)  寻找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分析和深层原因分析。
二.指导与帮助阶段
  这一阶段主要完成的任务有三项:制定辅导目标、选择辅导方案和实施指导帮助。
  1.制定辅导目标:制定辅导目标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
  (1) 必须由辅导双方共同制定目标;
  (2) 保证心理辅导的针对性;
  (3) 中间目标与终极目标相统一;
  (4) 心理辅导目标必须具体、可行。
  2.确定辅导方案
  3.实施指导与帮助
三.巩固与结束阶段
  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巩固效果和追踪调查两项任务。
  1.巩固效果的具体工作包括:
  (1)向来访者指出其已经取得的成绩与进步,说明已基本达到既定的辅导目标;
  (2) 辅导人员须与来访者一同就其心理问题和辅导过程作一回顾总结;
  (3)指导来访者巩固已有的进步,并将获得的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去,逐步稳定、内化为来访者的观念、行为方式和能力。
  2.追踪调查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 填写信息反馈表
  (2) 约请来访者定期前来面谈;
  (3) 访问他人。
  3.逐渐结束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拉长两次会谈的时间;二是减少每次会谈的时间。



浙江自考网课程中心

浙江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浙江自考便捷服务

浙江自考网微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