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自考《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模拟试题(3)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10-15 【大 中 小】
2018年自考《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模拟试题(3)
21.下列判决或裁定,可以上诉的有( )
A.各级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
B.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
C.一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
D.依特别程序审理案件制作的判决书
E.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22.民事判决与裁定的区别,表现在( )
A.适用的事项不同
B.作出的依据不同
C.作出的主体不同
D.上诉期限不同
E.法律效力不同
2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可对支付令提出异议。关于债务人异议,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债务人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
B.债务人提出异议需附理由
C.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法定期间为10日
D.债务人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应裁定终止督促程序
E.支付令因债务人异议而失效
24.下列法律文书中,属于人民法院移送执行范围的有( )
A.关于给付赡养费的民事判决书
B.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制裁决定书
C.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
D.财产保全裁定书
E.人民法院出具的司法建议书
25.关于涉外民事诉讼期间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只适用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
B.比非涉外民事诉讼期间长
C.境外当事人有权申请延长
D.没有审限的规定
E.判决与裁定的上诉期间均为30日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6.公开审判制
27.级别管辖
28.当事人
29.期间
30.司法协助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31.简述第三人的特征。
32.简述质证的程序。
33.简述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34.简述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
35.简述对债务人到期债权执行的条件。
五、论述题(10分)
36.试述财产保全的条件。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15分)
37.(本题8分)2008年10月,北京市大通公司从辽宁鞍山某钢铁厂以每吨3000元的价格购进螺纹钢200吨。按双方约定,大通公司收到钢材后即付给该钢铁厂50%货款,余下贷款将于次年5月全部清偿。2008年11月,大通公司转手将手中的200吨钢材卖给了南京某建筑公司,双方协议约定,钢材价格每吨3500元,货到后即付款,可南京某建筑公司收到钢材后,迟迟未付款,大通公司遂派人去催款,对方回复是钢材价款过高,要求降价。双方协商未果,又要不回货款,考虑到去南京起诉该建筑公司,可能存在案外因素对自己不利,于是大通公司和鞍山某钢铁厂商定,要求其在北京起诉自己还款,诉状直接把南京某建筑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追加到诉讼中,要求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
问:南京某建筑公司是不是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3分)为什么?(5分)
38.(本题7分)韩玉珍在A市中山路13号一幢约140平方米的铺面房里开杂货店。1949年11月,韩玉珍将杂货店关掉,1963年将此房租给本市某机械厂使用。1988年6月,该机械厂与韩玉珍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机械厂先交1万元定金,随后双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当机械厂向韩玉珍交付购房余款时,韩玉珍认为售价过低而反悔,拒收房款并拒绝交房。1990年11月,机械厂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房屋买卖关系,判令韩玉珍迁出房屋。经区、市两级法院审理,判决维持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判令韩玉珍于判决生效后10内将房屋交付给机械厂,并由机械厂再交付1.5万元给韩玉珍。韩玉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于是机械厂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李晓霞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本案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所有权,并提交与此房有关的房契、租约和有关证言。执行员认为这是对本案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于是裁定终结本案执行。
问:李晓霞提出的执行异议是否成立?(2分)为什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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