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浙江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浙江省招生考试院为准 登录  网站导航

浙江自考网

自考热线:16657169113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2018年浙江自考《知识产权法》章节试题及答案:第1章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11-05   【

2018年自考《知识产权法》章节试题及答案:第1章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导论

名词解释题:

1知识产权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在中国已经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哪项国际公约的保护范围最广、保护水平最高、保护力度最大、制约力最强?( )

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B《巴黎公约》

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D《伯尔尼公约》

2 甲国国民在我国进行商标注册时要求优先权,为此必须符合以下哪一条件?( )

A甲国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

B甲国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

C甲国为《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

D甲国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与服务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是我国已经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

A《世界版权公约》

B《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C《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D《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三)不定项选择题

1知识产权可分成创造性成果权和标记性成果权,其中标记性成果权主要是指:( )。

A商标权B商号权C地理标志权D反不正当竞争权E商业秘密权

简答题

1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考研)

案例分析题

甲在中国申请了“无机房电梯”的专利权,乙在美国就同一发明也申请了专利权。现有丙在美国购买了该产品,并进口到中国。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1知识产权是指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完成人或工商业标志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又可以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的完成人或其单位依法享有的对其发明创造独占使用的权利;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依法所享有的独占使用的权利。

(一)单项选择题

1 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将原有的几个公约,如伯尔尼公约、巴黎公约等公约的保护内容均纳入了其保护体系,而且增加了对植物品种、集成电路、商业秘密的保护,因此其保护范围最广。同时该公约强调了知识产权保护与有形货物贸易的挂钩、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执法体系,因此在保护水平、保护力度、制约力等方面远远超越了一般的知识产权公约。

2 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规定了成员国国民在成员国之间的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问题。根据该公约,成员国国民自其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以内,在相同商品或服务范围内以相同的商标向其他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时,则其后一个商标注册申请日以第一次商标注册申请日为申请日。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ABCD都是我国已经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此外,我国已经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还有:《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英文缩写WIPO)、《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英文缩写PC)、《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英文缩写MA)、《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英文缩写NA)。

(三)不定项选择题

1ABC。标记性成果权(也可称为工商业标记权)主要是指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

1知识产权的概念(略)。知识产权具有客体的无形性,权利保护上的法定性、地域性与时间性,权利内容上的双重性等特征。

(1)客体的无形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信誉与作为有形财产对象的动产、不动产不同,它不占据空间,而且无论智力成果和工商信誉以何种形式表现出来,其本身都是无形的。

(2)权利保护上的法定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定的垄断权,是政府授予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垄断权。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信息资本,它具有易扩散性和消费上的无对抗性。它的客体是无形的、抽象的,实际上不能被占有。知识产权的排他性与一般物权是不同的。一般物权的排他性是天然的,知识产权的排他性是人为的,而且并不完全,知识产权的垄断是政府通过法律授予的。

(3)权利保护上的地域性与时间性。知识产权作为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地域的限制,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有时间上的限制。即知识产权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权利就自行消灭,作为其客体的智力成果就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4)知识产权内容的双重性。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由于知识产权所保护的智力成果与人的智力活动密切相关,因此,智力成果的产权所保护的智力成果与人的智力活动密切相关,因此,智力成果的创造者应依法享有一定的人身权,这种权利是永久的。同时,由于智力成果的使用又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所以智力成果的所有人享有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内容是双重的,它不但包括人身权也包括财产权。

不合法。因为根据《专利法》第11条规定,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专利人许可,为上两款所述用途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依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丙的进口行为侵犯了甲在中国的专利权,构成侵权行为。




浙江自考网课程中心

浙江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浙江自考便捷服务

浙江自考网微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