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浙江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浙江省招生考试院为准 登录  网站导航

浙江自考网

自考热线:16657169113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杭州市】2018年10月自考通告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6-25   【

杭州市2018年10月自学考试通告
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开放时间从2018年10月15日起。
重点提示
 1.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国家考试中,替考、组织作弊、非法出售*****材、试题及答案的,一经查实,都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量刑处理,请各位考生务必诚信考试。
2.考生须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含军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补办身份证领取凭条(有照片))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证件不全、无效证件或迟到超过15分钟均不得进入考场。
3. 请考生仔细检查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原件。
考试通告:
一、考试时间:2018年10月20日、21日。
二、杭州地区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从10月15日起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站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登录系统点击“我的信息-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菜单进入准考证/考试通知单页面,点击“打印”按钮进行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操作(请调整打印设备设置,使打印页面内容完整)。
三、新考生请再次仔细检查姓名与身份证号,如有错误须及时与考试院工作人员联系更正。
四、2018年下半年毕业登记申请安排在11月中下旬,请各位考生在11月起密切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具体的时间安排通知及办理手续要求。
温馨提醒:
1.因考生数量大,个别考点安排较偏远,其中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开元商贸职校、中策职校、电子职校、翠苑中学、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等都有不同校区,请务必仔细核对地址,切勿搞错。由于公交线路容易因道路改造而变化,本公告中提供的公交线路仅供参考,请考生考前赴考点实地踏勘,以免误考。
2.请考生特别注意,切勿将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考场,如果将手机及电子设备带进考场,属于违规,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给予取消本次考试所有成绩、停考处理。
3.各考点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处,请考生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附件:2
浙江省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含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入座,并将《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证件不全或迟到超过15分钟均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除携带考试必需的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文具用品外,一律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三、考生答题前必须在试卷和答题纸规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填写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抄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名在答题纸规定的地方粘贴准考证号条形码;认真核对答题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A、B卷课程还需填涂相应标记;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无效。
四、考生遇试卷、答题纸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五、答案须全部答在答题纸上,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签字笔在规定区域内作答。答题时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得在答题纸上自加附页或贴纸答题,答案不得书写在规定区域以外,禁止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喧哗吵闹,不准夹带、传递资料,不准偷看、抄袭、换卷或代考。
七、考生在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经监考人员核对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讨论答题情况。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纸整理后放在书桌上。严禁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九、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延迟毕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
 
附件3:
重点提示
《浙江省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大家已经知晓,并已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请自觉遵守。现重点提示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将受到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处罚。本场考试中如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请立即离场;如不离场,考试开始后,将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二、考生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其他物品一律存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三、请将手机等其他电子设备关闭并存放到指定地方,不得随身携带。
四、请考生核对有否坐错考场,如有误,立即纠正。
五、本次考试课程统一实行网上评卷,请考生认真阅读答题纸上的答题、填涂要求,按规定答题,答题纸以外的答题内容不给分。



浙江自考网课程中心

浙江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浙江自考便捷服务

浙江自考网微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