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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自考统计法规概论知识点二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10-10   【

11统计规章 统计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关统计的规范性文件。统计行政规章分为两类:一是地方统计行政规章,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统计行政规章;二是部门统计行政规章,即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行政规章。

12统计法的基本原则 是统计法基本精神的体现,是统计法所调整的统计法律关系的集中反映,是贯穿于整个统计法律规范,对各项统计法律制度和全部统计法律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准则。

13 统计信息社会共享 是指统计调查者对所收集到的统计资料,除依法保密部分外,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的作用。

14 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是将搜集来的大量、详细的统计资料,按照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加工整理,进行实事求是的、定量和定性的分析,剖析各种指标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揭示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性,预测它们发展的趋势,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或推断,提出有助于决策和管理的咨询意见和对策建议,是一个从现象到本质、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过程。统计分析通常是把数据、情况、问题、建议等融为一体,既有定量分析,又有定性分析,与一般统计数据相比能够更集中、更系统、更清晰地反映客观情况,又便于阅读、理解和利用,是统计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手段。

15 统计咨询意见 是指利用统计部门所掌握的丰富的统计信息资源,运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科技发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专题研究,为科学决策和管理提供实施意见和对策建议。

16 统计监督 是根据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从总体上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的运行状态,并对其实行全面、系统的定量检查、监测和预警,以促使经济、社会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持续、协调、稳定地发展。

17 统计管理体制 亦指对统计体制的狭义理解,是指国家组织管理政府统计工作的体系和制度,表现为国家对政府统计组织与管理结构中各层次、各部分之间隶属关系、职责范围、管理方式等一系列问题的制度化和法律化的规定。统计管理体制是统计工作一项带有根本意义的基础性制度,它决定着一个国家统计资源的投入方式、统计活动的产出质量以及统计工作的总体效益,从根本上决定着整个国家统计工作建设和发展水平。

18 集中型统计管理体制 是指国家设有专门的统计领导机关,如国家统计局或中央统计局,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全国的统计工作,并主管重大的国情国力统计调查;国家统计局或中央统计局领导的(通常有两种领导形式:行政和业务两方面都领导的垂直领导形式和只是在业务上进行指导的领导形式)政府综合统计系统负责完成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三项基本功能。

19 分散型统计管理体制 是指国家不设立专门的统计领导机关,各种统计调查分别由政府合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组织实施;国家另设统计协调机关,如国家统计协调委员会、统计方法委员会等,负责全国统计政策、制度、方法、标准的协调管理;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功能分散到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去实现。

20 统计机构 指从事统计调查、统计数据加工整理、统计分析预测、统计信息咨询和统计协调管理等活动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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