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6年1月1日前外省转出考生办理转入须知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6-24 【大 中 小】
(1)考生必须是已在我省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以上,且已从浙江教育考试网自学考试查询中心(http://www.zjzs.net/app/portal/zkcx/all.htm)查实“转入档案编号”之后;(不准备在我省申办毕业的考生,请不要办理成绩转入手续。)
(2)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五门理论课程以上、本科不少于四门理论课程以上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
(3)转入考生一律执行我省的专业考试计划及各项政策,综合性实践环节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综合作业等)不能转入。
办理时间:每年二月和八月。
必备材料:考生凭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身份证、转入档案编号、转入地的准考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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