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杭州市区自学考试免考手续通知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6-24 【大 中 小】
一、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附件1)
二、2019 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考生)(附件2)
三、网上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1日00:00--20日24:00
四、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五、 提交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考生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申请免考登记表》。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证明)
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3.毕业证书(肄业主、退学生学历证明)
2002年以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肄业生、退学生学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4.本人毕业(肄业、退学)课程成绩表
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的成绩证明原件。成绩证明应注明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5.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原件。
6.部分使用证书课程顶替自学考试专业课程的专业,如商务管理、金融管理等专业,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返还考生)。
六、其他说明
本次免考只有网上申请一种登记方式,现场只接受材料审核递交,无法直接申请登记。
1.免考手续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来现场办理。
2.免考手续回复:省教育考试院对上报的免考材料审批后,统一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导入考生自学考试成绩总库;考生可在6月20日以后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审批确认结果。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doc
附件2:2019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考生)
二、2019 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考生)(附件2)
三、网上登记时间
2019年5月11日00:00--20日24:00
四、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市(县区) | 准考证号前四位 | 现场提交材料时间 | 现场提交材料地点 | 联系电话 | |
杭州市区 | 0101 0194 |
5月21-22日 | 8:30—11:00 13:30—16:00 |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 (华浙广场9号白马大厦裙楼二楼大厅) | 85866663 |
桐庐 | 0122 | 5月22日 | 8:30-11:00 14:00-17:00 | 桐庐县教育考试管理中心 (迎春南路298号县政府综合楼117室) | 64218529 |
淳安 | 0127 | 5月22日 | 8:30-11:00 14:30-17:00 | 淳安县招考办 (千岛湖镇塘边弄1号) | 24818207 |
萧山 | 0181 | 5月22日 | 8:30-11:00 14:00-17:00 | 萧山区教育考试中心204室 (城厢街道体育路200号) | 82664000 |
建德 | 0182 | 5月22日 | 8:30-11:00 14:30-17:00 | 建德市教育局 (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9号201室) | 64725544 |
富阳 | 0183 | 5月22日 | 8:30-11:00 14:00-17:00 | 富阳区教育考试管理中心 (富春街道鹳山路21号) | 63323538 |
余杭 | 0184 | 5月22日 | 8:30-11:30 14:00-17:00 | 余杭区教育考试中心 (南苑街道东湖南路52-2号华源综合楼1114室) | 86224674 |
临安 | 0185 | 5月22日 | 8:30-11:30 14:30-17:00 | 临安区教育局考试中心 (锦北街道武肃街1399号) | 63805516 |
五、 提交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考生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申请免考登记表》。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证明)
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3.毕业证书(肄业主、退学生学历证明)
2002年以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肄业生、退学生学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考生)。
4.本人毕业(肄业、退学)课程成绩表
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的成绩证明原件。成绩证明应注明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5.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原件。
6.部分使用证书课程顶替自学考试专业课程的专业,如商务管理、金融管理等专业,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返还考生)。
六、其他说明
本次免考只有网上申请一种登记方式,现场只接受材料审核递交,无法直接申请登记。
1.免考手续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来现场办理。
2.免考手续回复:省教育考试院对上报的免考材料审批后,统一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课程成绩导入考生自学考试成绩总库;考生可在6月20日以后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审批确认结果。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doc
附件2:2019年上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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