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宁波市自学考试免考申请办理通告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11-03 【大 中 小】
二、考生在办理课程免考登记前,须先登录自学考试信息网查询核对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及课程成绩。对有误的个人信息或课程,需进行更正。更正和免考办理流程及有关要求请参看《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考生)》(附件)中的说明进行修改。
三、课程申请免考须符合公布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课程免考办理流程请查看《2021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指南(考生)》(附件)。
四、部分使用证书课程顶替自学考试专业课程的专业,如商务管理、金融管理等专业,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返还)。
五、现场提交材料有关说明
(一)提交的时间
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详见文末表格。
(二)提交的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考生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证明)”
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
(3)“毕业证书(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学历证明)”
2002年以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学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
(4)“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原件。
(5)“本人毕业(肄业、退学、结业)课程成绩表”
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并盖章的成绩证明原件。成绩证明应注明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
(6)部分使用证书课程顶替自学考试专业课程的,如商务管理、金融管理等专业,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返还)。
六、其他说明
1.考生勿将账号、密码等告诉他人或由他人进行课程免考申请操作,以免造成申请免考的课程不对或信息被修改等不必要的麻烦。考生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确认提交前务必核对无误。否则会导致免考审批不通过。
2.免考手续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除上述需提交的材料外,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来现场办理。
3.除毕业证书原件、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当场审核返还外,所上交材料不再返还考生。
4.考生“本人毕业(肄业、退学、结业)课程成绩表”中,“原所学课程”没有注明学时的,按申请免考的自学考试课程的学分乘以18计算学时。“原所学课程”的“成绩”如为等级制(优、良、及格)的,填写成绩时,“优、良、及格”分别填写为“90、75、60”。“成绩”如为“合格”的,填写“60”。
5.大学外语等级证书不能用来免考“00012英语(一)”或“00015英语(二)”;高校在校期间英语合格成绩来申请免考“00012英语(一)”或“00015英语(二)”的,“本人毕业(肄业、退学、结业)课程成绩表”中英语课程必须有明确的学期区分,并达到要求的学期数;“在线填表”时,“原所学课程”“成绩”需填写2个学期或3个学期实际英语课程名和成绩,原所学英语课程没有注明学时的,免考“00012英语(一)”的填“63”、免考 “00015英语(二)”的填“84”。
6.“原所学课程”与申请免考的“免考代码/课程”须相符,即学的什么课程免考什么课程,不能申请免考允许顶替的课程,否则会导致免考审批不通过。如:申请免考“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原所学课程”填写是“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申请免考的“免考代码/课程”却填写是“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者不符,免考“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审批不通过。
7.课程免考申请办理时,重复申请提交或多次修改提交的,免考审批时系统显示的最后一次提交的数据为准。
来源: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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