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考网上报名公告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6-25 【大 中 小】
宁波市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2019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19年4月13-14日进行,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在2019年1月进行,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 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蓝底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3天)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19年1月7日-1月11日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19年1月10日-1月15日 (二)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 1.至本次报名时注册已满5年、但未重新上传近期拍摄的照片的续考生(以系统提示为准),须登陆系统上传近期拍摄的蓝底证件照片,经审核(3天)通过后方可进行课程考试报考。 网上上传照片时间:2019年1月7日-1月11日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19年1月10日-1月15日 2.其他续考生,直接登陆系统报考课程。 报考时间:2019年1月7日-1月15日 二、流程 考生登陆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进行报名。具体网上报名操作见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 、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 。 三、报名对象:宁波市的所有考生(宁海、象山、奉化仅接纳网上报名,但不设考点,考试考点安排在宁波市区)。 四、报考内容: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请老考生不要错过实践课程报名,报考实践课的考生请随时关注主考院校网站通知,以免错过主考院校的实践课培训、考试等,新考生不得报考实践课程)。 五、公安管理(本科)、护理学(本科)对报名人员有限定,具体要求详见报考简章。 六、网上缴费:考生可通过中国银联卡或支付宝直接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理论课程报考费:50.00元/科(浙价费〔2018〕32号),实践课程报考费:10元/人次(浙价费〔2006〕137号)。 八、准考证打印:宁波市所有考生(市辖区和八个县、市、区所有考生)请于考前一周左右(具体时间、打印网站看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在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准考证与考试通知单二合一)。 九、教材订购:本次报名不接受线下教材预订,需要订购教材的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教材自助平台上直接购买(仅限于库存教材,具体事项请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咨询电话:0571-88908550) 十、其他需要强调的事项: 1.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前,务必仔细校对所有信息,一旦缴费成功,则不能更改。 2.请考生妥善保管好缴费银行卡的密码和网上报名密码,以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侵害。不建议在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尤其是银行卡密码,操作完成后建议对机器进行重启操作以防密码被窃。 3.自学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方能进入考场,无有效证件一律不能进入考场。请考生报名时与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仔细核对。 4.请广大考生经常关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nbeea.nbedu.gov.cn/)和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教育考试”),了解与你密切相关的信息。 宁波市(县、市、区)自学考试机构地点及咨询电话:
附件:1、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 2、《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 。 3、 《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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