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自考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1-26 【大 中 小】
为做好2020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及审查工作,规范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2月15日—17日。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在校考生到所在学校自考管理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社会考生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申报手续。此前还未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的考生需先到县(市、区)招考办或考生所在的院校自考管理部门刷新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照片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截止2020年12月10日,未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的考生不能申报本次毕业。
(二)考生可以申报专科或本科毕业。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申报时须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或由学历认证机构出示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申报点现场领取自考毕业生档案袋,正确填写档案袋封面栏目内容,并确认《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本人的毕业信息是否准确。如信息有误,经工作人员核查相关材料后可以当场修改,信息修正后考生须确认签字。
(四)考生本人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在“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自己是否符合毕业条件。 如果网上查询未能通过但实际上已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查询中显示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科目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等原件以及三张1寸免冠近期蓝底彩色照片,在申报时间内到浙江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杭州市北京西路437号青山湖校区,联系电话:0791-88506184)现场办理毕业申报手续。
(五)毕业审查及毕业证工本费50元/人。
三、注意事项
(一)毕业申报由考生到现场办理,对毕业信息必须逐一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
(二)凡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考生,在我省必须取得专科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涉及考籍转考的考生,只能作为社会考生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毕业申报。
(三)根据浙江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招委字〔2018〕2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本次办理毕业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仍为旧专业名称和代码。
来源:浙江教育考试院
一、申报时间
12月15日—17日。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在校考生到所在学校自考管理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社会考生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申报手续。此前还未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的考生需先到县(市、区)招考办或考生所在的院校自考管理部门刷新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照片采用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截止2020年12月10日,未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的考生不能申报本次毕业。
(二)考生可以申报专科或本科毕业。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申报时须提供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或由学历认证机构出示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申报毕业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申报点现场领取自考毕业生档案袋,正确填写档案袋封面栏目内容,并确认《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本人的毕业信息是否准确。如信息有误,经工作人员核查相关材料后可以当场修改,信息修正后考生须确认签字。
(四)考生本人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在“自学考试—所有自学考试成绩查询”栏目中查询自己是否符合毕业条件。 如果网上查询未能通过但实际上已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查询中显示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科目合格证、免考证明、转考证明等原件以及三张1寸免冠近期蓝底彩色照片,在申报时间内到浙江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杭州市北京西路437号青山湖校区,联系电话:0791-88506184)现场办理毕业申报手续。
(五)毕业审查及毕业证工本费50元/人。
三、注意事项
(一)毕业申报由考生到现场办理,对毕业信息必须逐一仔细核对,并签字确认。
(二)凡外省转入我省的自考考生,在我省必须取得专科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报毕业。涉及考籍转考的考生,只能作为社会考生在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毕业申报。
(三)根据浙江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招委字〔2018〕2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本次办理毕业的专业名称和代码仍为旧专业名称和代码。
来源:浙江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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