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18年度自学考试毕业生申办学位授予通知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6-24 【大 中 小】
宁波大学2018年度浙江省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学位授予工作即将开始。本次授予对象为宁波大学主考的2018年6月和2018年12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经浙江省自学考试委审定,本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共有1位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宁波大学2018年度自学考试毕业生学位初审名单》。请申请学位的毕业生,根据说明认真填写附件《浙江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情况登记表》,并于2019年3月13 -3月28日工作日期间持正反双面打印的登记表一式三份到宁波大学3号教学楼116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关于2018年度自学考试本科学位申请电子版本照片要求详见附件《学位证书照片要求》。
需携带的材料:二寸彩色证书照片一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课程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评审费70元。
办理地址:宁波大学3号教学楼116办公室(宁波市江北区孔浦街道风华路818号)
非本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时请提供:1、申请人亲笔签名委托书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备注:领取学位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74-87605569 王老师(办理前请先电话联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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