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0年浙江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相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6-24 【大 中 小】
各位考生:
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经研究决定,2020年浙江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调整为考生邮寄申请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学位申请材料及邮寄
(一)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详见附件1)。
3、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与邮件发送的电子照一致),背面写上专业、姓名。电子照片要求详见附件2。
4、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获取)。
6、由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职工档案复印件”。
7、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领取学位证书时归还),只有笔试成绩的考生提供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单打印件(英语语言文学和国际贸易专业除外)。
8、学位审定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二)材料邮寄
1、邮寄时间及方式:考生必须在6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相关材料。
2、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408-2室;收件人:继续教育管理处学历办;邮编310058;电话:0571-88981102。请在信封上注明“自考学位申请材料”。
(三)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逾期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位审定费
根据《浙价费(2006)1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学位审定费为70元/人。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人:浙江大学
开户行:农行杭州市浙大支行紫金港支行
银行账号:19042201040000014
转账备注请务必注明“自考学位审定费+本人姓名”,并保留好转账凭证。
三、学位评定及证书领取时间
学位授予名单和学位证书领取日期请考生届时查阅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网站(www.ce.zju.edu.cn)。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0年5月20日
附件一:浙江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二:关于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提交电子照片的通知.doc
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经研究决定,2020年浙江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调整为考生邮寄申请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学位申请材料及邮寄
(一)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详见附件1)。
3、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与邮件发送的电子照一致),背面写上专业、姓名。电子照片要求详见附件2。
4、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获取)。
6、由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职工档案复印件”。
7、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领取学位证书时归还),只有笔试成绩的考生提供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单打印件(英语语言文学和国际贸易专业除外)。
8、学位审定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二)材料邮寄
1、邮寄时间及方式:考生必须在6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相关材料。
2、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408-2室;收件人:继续教育管理处学历办;邮编310058;电话:0571-88981102。请在信封上注明“自考学位申请材料”。
(三)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逾期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位审定费
根据《浙价费(2006)1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学位审定费为70元/人。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人:浙江大学
开户行:农行杭州市浙大支行紫金港支行
银行账号:19042201040000014
转账备注请务必注明“自考学位审定费+本人姓名”,并保留好转账凭证。
三、学位评定及证书领取时间
学位授予名单和学位证书领取日期请考生届时查阅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网站(www.ce.zju.edu.cn)。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
2020年5月20日
附件二:关于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提交电子照片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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