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的通知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6-24 【大 中 小】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自学考试办):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工作部署与要求,我院对列入“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范畴的“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确认”、“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确认”二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要求等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制定了《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次印发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自2018年2月起实施,请周知广大考生。
附件:
1.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
2.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自学考试办):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工作部署与要求,我院对列入“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范畴的“自学考试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确认”、“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课程确认”二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要求等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制定了《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次印发的《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自2018年2月起实施,请周知广大考生。
附件:
1.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管理规定
2.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月5日
附件下载2018年1月5日
浙江自考网课程中心
浙江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