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自考报考注意事项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5-11 【大 中 小】
在参加浙江自学考试报考之前,了解自考相关报考注意事项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让自考生更好地备战2018年浙江自考,浙江自考网老师为大家整理好了2018年浙江自考报考注意事项。
一、是否能报;
①2018年起,我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专升本所有专业一律不接纳新生报考,老考生仍按原考试计划报名考试,2020年起,仍未毕业考生可转报与其对应的自考专业课程。
②仅注册新生身份但未报考任何课程的考生,原取得的准考证号一律注销,仍按新考生程序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③我省自考停考专业不接纳新生报考,以前报考过的老考生可继续报考。
二、是否有报考要求。报考以下自考本科专业需满足专业报考条件:
1.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公安(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武装警察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公安类专科毕业生。侦查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在职公安司法系统民警、武装警察报考。
2.护理学专业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对口专业专科毕业生。
3.中药学本科段报考对象限定为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中的专科毕业生。
4.药学专业本科限定为具有医学类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或在延迟毕业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就是浙江自考网老师为大家整理的自考报考注意事项,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0791-87875683(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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