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主考学院工作职责是什么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5-09 【大 中 小】
自学考试中我们都知道考生的职责是诚实应考,不违反考试规定,那么主考学院又有怎么样的职责呢?浙江自考网了解到湖北教育考试有关部门发了一则公告,里面湖北教育考试部门就自学考试主考院校的职责及工作对考生进行了公示说明,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主考学院是本校社会助学及其它相关课程过程评价、技能考核等实施与成绩认定的主体.主要职责:
一、依据本办法制订本校杜会助学及其它相关课程的不同考核评价方式的具体实施细则,督促相关助学机构执行;
二、负责本校社会助学及其它相关课程过程评价、技能考核等报名、成级评定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安排、制订社会助学教学计划,组织本校社会助学课程师资,督促助学机构开展社会助学课程的课堂面授及网络助学;
四、负责对本校杜会助学及其它相关课程过程评价、技能考核等成绩进行认定并复查,确认后向省级育考试院报送;
五、对本校社会助学及相关课程不同考核评价方式的评定过程,评定结果等材料建立档案保管制度;
六、对过程评价、技能考核等成续评定中发生的违规事件进行调查认定,提出处理意见报送省教育考试部门。
以上就是这则公告湖北教育考试部门公示的内容,由浙江自考网整理,浙江自考网同时也是提醒考生:自考作弊后果也是十分严重,遵守自考考试的相关规定,做一个遵规守纪的文明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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