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简介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5-09 【大 中 小】
说到在社会的考生想提高学历,会先想到的一个方式肯定是自考,那么同学们对自考又了解多少呢?国家又是怎么对待自考这一高等教育方式呢?自学考试的历史及政策由来同学知道吗?浙江自考网今天带同学们仔细了解一下有关自考的历史及政策。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自考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全国自学考试累计报考人数近4000万,累计报考科次达3亿,累计培养各层次毕业生510万人。也就是说,全国平均每37人中就有1人参加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学考试已成为我国规模十分巨大的社会化高等教育形式。
1981年1月13日,国家批转下发教育有关部门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标志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正式建立。经过北京、上海、天津、辽宁等地的试点,到1985年,全国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浙江省于1984年开始进行自学考试。
1988年3月3日,国家颁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此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得以健康、顺利发展。
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名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学业证书。”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纳入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
以上就是浙江自考网对自考历史的一些简介,自学考试作为发展我国终身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将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扩大服务面向,为多种形式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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