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5-09 【大 中 小】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资格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9〕5号)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在高职单招工作中认真遵照执行。
各招生院校要成立校领导任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
导小组,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高职单招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生院校要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工作应急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各市、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要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确保2019年全省高职单招工作顺利进行。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自考网转发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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