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省首批援疆教师进行考察的通知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5-09 【大 中 小】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首批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师字〔2018〕11号)精神,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推荐了援疆支教教师人选。浙江自学考试网了解到,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定于2018年6月下旬,由省教育厅联合省援疆办对推荐教师进行实地考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各设区市选派推荐的援疆支教教师。
二、考察内容
浙江自学考试网了解到,本次援教考察对象是否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能否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否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是否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是否具有从事相应学段学科的学历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同时,是否身体健康,体检结果将作为重要的考察内容。
三、考察分组及时间安排
浙江自学考试网得知,实地考察分四个组进行,具体分组为:第一组:杭州市、台州市。第二组:金华市、衢州市。第三组:嘉兴市、舟山市、温州市、湖州市。第四组:丽水市、宁波市、绍兴市。
考察时间为6月19日—22日,考察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援疆支教教师考察的准备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于6月14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2)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2.考察由各设区市通知各推荐教师集中在市教育局统一进行。考察采取集中座谈、个人访谈的形式进行。
3.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根据赣教师字〔2018〕11号文件要求,在考察时,要出具推荐教师的体检表。
4.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要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初步推荐人选。
五、其他事项
1.考察组人员于6月19日上午10:00在省教育发展大厦2016会议室统一集中,请按时参加。
2.考察组人员在调研期间的住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统一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3.考察工作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增加基层负担。
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熊东海,联系电话:0791-86765180,电子信箱:702480176@qq.com。
附件:1.各设区市首批援疆教师考察时间安排
2.首批援疆教师考察联络员信息表
浙江省教育厅师资处-浙江教育学院网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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