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生对已通过的成绩不满意怎么办?可以重考吗?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2-03-24 【大 中 小】
【导读】有很多考生不仅想拿自考毕业证,还想申请学士学位,因此对已通过的成绩不满意,那么自考生对已通过的成绩不满意怎么办?可以重考吗?下面浙江自考网小编就来解答一下。
自考生对已通过的成绩不满意怎么办?可以重考吗?
答:自考对通过的成绩不满意可以重考,自考重考同一门科目,只需要正常报考就好了。
比如说4月份你报考的科目没过,而没过的这门课恰好在10月份也开考的话,那你10月份就可以重新考,如果10月没有开考,那就只能到次年的4月再重新报名重考了。
重考同一门科目,原来的成绩是不作废的。可以选择其中一个高分的成绩,作为最终毕业申请登记的成绩,这是能通过审核,正常毕业的。在考试后一个半个月左右,考生都可以在教育考试院查询自己的考试科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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