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学考试转考有哪些注意事项?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4-08-05 【大 中 小】
浙江自考考生在办理转考手续时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定,确保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按时提交申请,需要注意的事项很多。那么,浙江省自学考试转考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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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学考试转考注意事项
个人信息一致性: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必须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了解转入地规定:考生须先了解转入地有关省际转考(转入)的相关规定,避免由于不符规定而被转入地教育考试机构退回。
申请时间:由于浙江自考转考申请时间有限,非规定时段无法申请转考,请考生密切关注最新的省际转考公告。
成绩要求:考生由外省转入浙江省时,须在浙江取得1门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考生未取得浙江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不得申请办理转入手续;浙江省各专业中未开设的课程不予转入。
其他限制: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和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已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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