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浙江省舟山市自学考试报考注意事项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4-09 【大 中 小】
1、2018年起,我省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专升本所有专业一律不接纳新生报考,老考生仍按原考试计划报名考试,2020年起,仍未毕业的考生可转报与其对应的自学考试专业课程。
2、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考虑到部分地区考生人数较为集中,而辖区内暂时又没有专门的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由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统筹协调,划片区选择有关高校作为片区范围内的自学考试报名点。
3、仅注册新生身份但未报考任何课程的考生,原取得的准考证号会被自动注销,此类考生的报考须按新考生报考程序重新申请准考证号办理报名手续。
4、原在高校集体报名老考生需继续报考自学考试(除民办综改、电大综改、中职衔接外),于2018年7月1日至10日网上提交申请,须原学校审核通过后,作为社会考生参加网上报考。
5、自学考试课程订购教材地址:浙江省教育考试资讯中心(宜村市八一大道541号),联系电话:0791-88696520。考生可自愿订购学习辅导材料以及《浙江省2018年自学考试指导手册》。
浙江省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浙江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