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自考导游业务考试重点:第四章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10-10 【大 中 小】
第四章-导游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一节 导游人员的职业道德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进行精神文明的建设,在现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当前,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是:以“全心全意为旅游者服务”为宗旨,立足岗位做奉献,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逐步规范行业行为,树立起积极、健康、文明的旅游行业新风尚。
建设旅游行业精神文明需要全行业的共同努力,其关键在于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尤其是道德素质。
我们要强调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导游人员的道德素质,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旅游工作者;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导游人员的服务意识,使其以真心诚意的服务态度接待旅游者,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导游服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导游人员的道德水平和思想觉悟,抵制“精神污染”,反对并纠正旅游行业的不正之风,从而推动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使旅游活动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更高的经济效益。
一、道德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在一定社会中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以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等道德观念来评价人们之间的关系;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形成一定的信念、习惯、传统而发生作用。社会经济基础在不断变化,道德标准亦随之变化。
(一)道德建设重在教育,贵在培养
一个人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道德修养都不是天生的,而要经过后天的学习、教育和培养。通过道德教育,帮助受教育者明确道德的主要内容、规范和基本要求,培养他们的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信念,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善恶观、荣辱观,自觉用社会主义道德来规范、约束自己,学会做人。
(二)加强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一个人的道德品质、道德修养建立在人生观的基础之上,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2006年3月4日,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同志提出了社会主义荣辱观: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八荣八耻”指出了当今社会最需要倡导的八种“善”,也点出了对社会危害最大的八种“害”,它为我国的公民道德教育提出了方向和具体标准,要求大家在法律层面,牢记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哪些是能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哪些是必须做的,哪些是必须不做的;在道德层面,“八荣”就是我们提倡的道德要求,而“八耻”则是必须摒弃的不良风气;在信念层面,“八荣八耻”指出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不能混淆。以上三个层面是紧密联系的,我们要把道德和外在的法律及内在信念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我们要从言行一致开始,通过坚韧的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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