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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公司法》笔记第十二章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

  第十二章有限责任公司(三)

  第一节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概述

  一、合资有限公司的定义.

  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依中国法律设立的,由不超过一定人数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出资组成,每个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合资有限公司)。

  二、合资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

  1、合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必须由外国股东和中国股东共同组成

  2、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中国有关国家机关的审核批准

  3、合资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须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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