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劳动法考点:劳动者的权利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大 中 小】
1、同用人单位依法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
2、职工推举代表或工会代表职工同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
3、按照自己劳动数量和质量领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4、休息、休假的权利;
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获得特殊劳动保护的权利;
7、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8、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9、组织工会和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10、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11、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职工推举代表或工会代表职工同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
3、按照自己劳动数量和质量领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4、休息、休假的权利;
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获得特殊劳动保护的权利;
7、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8、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9、组织工会和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10、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11、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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