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浙江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浙江省招生考试院为准 登录  网站导航

浙江自考网

自考热线:16657169113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自考宪法学考点:我国宪法与法律对“通信自由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

  1.《宪法》对“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的保护
  《宪法》第40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法律对“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的保护
  《刑法》规定:隐匿、毁弃或者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经或者拘役“;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2年有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浙江自考网课程中心

浙江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浙江自考便捷服务

浙江自考网微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