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宪法学考点: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大 中 小】
全国人大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2)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3)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参加全国人大的各项选举;
(5)参加全国人大的各项表决;
(6)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1)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2)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3)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参加全国人大的各项选举;
(5)参加全国人大的各项表决;
(6)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浙江自考网课程中心
浙江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