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浙江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浙江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浙江省招生考试院为准 登录  网站导航

浙江自考网

自考热线:16657169113

自考办电话 | 在线提问 | 公众号

自考宪法学考点:最高监督权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发表时间:2018-05-23   【

  1、全国人大有权监督由其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
  2、全国人大听取并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3、听取、建议修改和通过国务院的工作报告,撤销其不适当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4、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5、中央军委主席也要向全国人大负责。
  6、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提出质询案。



浙江自考网课程中心

浙江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浙江自考便捷服务

浙江自考网微信交流群